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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吕刑出自五经中的

吕刑出自五经中的

《吕刑》出自五经中的《尚书》。 在尚书吕刑中,记载着触犯刑法的人可以上交一定财物而免除一定的刑罚。吕刑以明德慎罚为指导原则,废止严酷的旧法,作修刑辟,制定了西周的重要法典。诗书礼易春秋中诗指的是《诗经》,书指的是《尚书》,礼指的是《礼记》,易指的是《周易》。 《吕刑》是中国西周(前11世纪-前771年)周穆王时的刑法方面的专著。西周初期,兼任周王朝司寇的吕侯建议制定刑法,周穆王本人也想励精图治有番作为,于是命吕侯参照前代法律和夏代的赎刑制作刑书。 刑法的概况 西周初年即有刑法,分“轻典”、“中典”、“重典”,合称“三典”,用以维护其统治和社会安定。西周中期,阶级矛盾尖锐,周穆王命吕侯(亦称甫侯)制定《吕刑》,有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五刑,共三千条,有说是二千八百条,按刑种分类,计墨刑千条,劓刑千条,剕刑五百条,宫刑三百条,大辟二百条。虽然《吕刑》很可能没有三千条之多,但法网之密已可想而知。

2,《吕刑》出自五经哪里

《吕刑》出自五经中的《尚书》。五经一般指儒家典籍《诗经》《尚书》《礼记》《周易》《春秋》的合称,为历代儒客学子核心研习书经。 拓展: 《吕刑》是周朝第一部成文法典。是我国今存历史最古老的刑书,因而也是我国第一部成文法典。 《吕刑》原文说明:周穆王名满,在位五十五年。前期喜爱游历,而各地诸侯不睦,政治昏乱,任意施刑。后期吕侯为相,劝告穆王制定刑法。穆王听从他的意见,大告天下,强调要依据刑律定罪和采用适当的刑罚,天下趋于安定。本篇就是穆王的诰词,由于是采纳吕侯的意见,于是名为《吕刑》。 吕侯又做过甫侯,所以本篇又叫《甫刑》。本篇诰词中,穆王详细叙述了刑的源流,说明了当时刑法总共有三千条,而且制定了赎刑的条例,强调要依法定罪和采用适中的刑罚。于穆王之时,起到了整治乱世的重要作用。它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系统的刑法文献,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。本篇分三大段。第一段详述刑的源流,告诫诸侯国君应当勤政慎刑。第二段说明刑法的种类、条目,以及断狱之法。第三段说明惩办贪污和使用中刑的重要意义。